最高检七厅到市检一分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践专题调研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促进行政检察提质增效,近日,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王勇一行来到北京市检一分院,就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实践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办公室主任冯孝科等陪同调研。
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参加调研。
▲图为调研座谈会现场
▲图为北京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参加调研
▲图为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副厅长王勇讲话
会上,市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显辉汇报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整体情况。王勇副厅长听取汇报,对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注重与时俱进,积极能动履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中央《意见》,充分发挥工作自觉性、主动性,扎实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真正“激活”行政检察的内在功能。
二是要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探索,结合实践需求不断丰富、完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工作程序、标准等制度机制。坚持理论研究与办案深度融合,在实践中善于总结经验,突出改革意识和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理论基础、职权配置和运行规律,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立法建制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三是要强化案例意识,突出监督价值,善于通过典型个案推动解决类案问题。依法办理一批既质量高、效果好,又具有纠偏、示范、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经验,注重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专项治理相结合,力求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推进诉源治理。
北京市检一分院、昌平检察院、门头沟检察院参加专题调研,各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现实困难等方面的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工作实践和思考充分交流。
▲图为会议现场
文字:阴 玥
图片:齐小妹
排版:周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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